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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院那天,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。
我瘦了二十斤。
虽然还是胖,但气色好了很多。
我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,也拒绝了网红公司的签约邀请。
我不想再当谁的影子,也不想再当什么大胃王。
我只想做回唐虞。
我在医院门口,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林娜娜。
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
t
恤,头发凌乱,脸上没有妆,显得蜡黄憔悴。
看到我出来,她冲了过来。
「姐!」
她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,死死抱住我的腿。
「姐,我错了!我真的错了!你救救我吧!你跟警察说,是我们闹着玩的,你撤诉好不好?」
周围的路人纷纷侧目,有人拿出了手机拍摄。
我低头看着她。
曾经那个高高在上、光鲜亮丽的公主,现在像一条丧家之犬。
「撤诉?」
我轻轻拨开她的手。
「娜娜,你忘了吗?那天我说过,那是最后一次。」
「姐!爸妈都被抓了,家里房子也没了,我现在还要赔几千万……如果不还钱,我也要坐牢的!你不能见死不救啊!我是你妹妹啊!」
她哭得涕泗横流,眼泪鼻涕蹭在我的裤脚上。
我很想一脚把她踢开,就像她当年踢我一样。
但我没有。
我只是弯下腰,凑到她耳边,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:
「娜娜,你知道那天那瓶红油里,我加了什么吗?」
她愣住了,抬头看着我。
「其、其实……我什么都没加。」
我笑了。
「那是你自己吐出来的东西,混着你的口水和胃酸。你当时吓成那样,是因为你心里有鬼。你怕死,所以你觉得那是要命的毒药。」
「而我,吃了两年。」
我直起腰,拍了拍裤脚上的灰尘。
「好好享受你的余生吧。监狱里的饭,应该没有红油那么辣。」
说完,我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身后传来林娜娜绝望的嚎叫声。
但我再也没有回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