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躲在暗处的林小曼,神情紧张。原来这个时候他俩就已经好上了。但这些与今世的我无关了。他的笑容僵在脸上:「你这是什么意思」我指了指门外:「那位穿红裙的姑娘,不请她进来坐坐吗」没等我话说完,林小曼气急败坏地冲了进来,高跟鞋踩得地板咚咚响,还如上一世般风骚。前世,我和沈明修结婚时,她便穿着金凤凰刺绣旗袍来参加我的婚礼。胸前红艳艳的刺绣牡丹格外亮眼,和沈明修站在一起,宛如一对金童玉女,宾客纷纷朝他们敬酒。但可笑的是,这件旗袍是她到裁缝店托我亲手缝制的。想来,那会儿便计划好,在我的婚礼上,用我的衣服做她的嫁衣。而我却被沈明修一句简单的话语骗过。他说:「小芸,我只喜欢朴素的你。」可第二天,他便将我陪嫁的丝绸布料送给林小曼,满心诚意道:「好花便要好裳配。周芸用这些都是浪费。」后来,我怀孕时,被宠爱到有恃无恐的林小曼,让债主欺身上门,迫使我流产。之后,她又假借关心的名义送我一些中药调养。只是喝完后,我便终身不孕。待我双目失明后,林小曼成了沈宅的女主人。她善意大发,没有把我赶出沈宅。却会让我躺在她和沈明修做完爱的床上。床单上黏着湿漉漉的液体,枕边是她随意放置的蕾丝内裤,被子里还有他们放纵完的余热。而我母亲留给我的最后一件陪嫁玉佩,也被她扯下。只不过,这么个小玩意配不上她,直接戴在了她儿子杜克身上,一只新养的宠物狗。再看这一世,林小曼嚣张的气焰一点不输当年。趾高气扬道:「明修这么好的男人,你都不愿意嫁。」「你是眼瞎么」眼瞎提到这个词,我便浑身刺骨。放下手中的针线,我只道:「是啊,留给你这种妖艳贱货享用就行,我不跟你争。」听到这种指责,林小曼顿时委屈极了:「明修,你看她......」沈明修拽着我的手腕,皱着眉解释:「周芸,女孩子怎么好说这么粗俗的话,她只是我文工团的师姐,指导我考文工团。」我冷笑道:「真是这样么」「你上衣口袋里装着和林小曼在人民公园的合照,左裤袋里缝着她送你的手帕。」「上周五晚上你根本没去参加你表弟的生日,而是和她去了新开的那家歌舞厅。」我每说一句,他的脸色就白一分。「还需要我继续说吗」「你...你跟踪我」他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。「我没那么闲。」我重新坐回缝纫机前。「只是恰好有人看见,又恰好告诉了我。」沈明修哼笑一声质问。「谁看见了,你叫他出来,我们当面对质。」看着他如此信誓旦旦,难道前世的记忆混乱了我不好再说什么,因为没有证据,这个有人是重生前的我自己。林小曼见状,立刻又扬起气势,反将一军:「我和明修就只是朋友关系好而已。哪像你周芸,装什么清高!」「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那天你救明修的时候,我可是亲眼看见你跟一个男人在玉米地里......」我猛地站起来,缝纫机上的线轴啪地掉在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