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青梅是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。她面容精致,身段极好。在大学十大校花当中,排名第一。大一入校那年元旦晚会,她身穿着一袭白色长裙,拿着话筒亭亭玉立站在台上当主持人。一颦一笑间,就将整个学校的男生都迷成智障。至此她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。一举一动都有人关注。可大三那年,她爱上了学校外面的小混混。成绩顿时一落千丈。我不忍她就此毁掉,就将事情和她父母和盘托出。至此,她父母对她严加看管。断绝她和外面的小混混来往,后来听说小混混当街捅死人,被关进监狱,判了死刑。再后来就没有他的消息。多年后,我和青梅顺利成长走到一起结婚。却没想到新婚夜,她趁着我睡着,连捅我数刀,趁着我弥留之际,她和我说:“林白虽然已经死了,但我用他的冷冻胚胎怀上了他的孩子,留了他的种。而你,就下地狱去吧。”她放肆地嘲讽我,想让我死不瞑目。再次重生,我回到了大三。顾夏之正趴在桌上,读着校外黄毛小混混给她的写的情书。他的字写得很丑,歪歪扭扭,像是螃蟹。前世我吐槽了一句,这字真丑。顾夏之立马就反驳我,“你懂什么?就算他字丑,也愿意为我写一篇一千字的情书。”“他还说,我出现在他的身边,改变了他的命运,给了他人生的希望。”“还说我成了他的指路明灯。”顾夏之说着话,眼神当中冒着星星。“我一定可以将林白拯救于水火当中,于深渊当中向他伸出一只救援之手,这种行为真的太酷了。”再次看到顾夏之变成一副“梦女”的模样。忽然意识到自己重生了。也是这时候,顾夏之无可救药爱上了校外小混混林白。“陆今,他真的和别人不一样,他看似放荡不羁的外表之下,其实藏着一颗敏感脆弱的内心,上次我还亲眼看到他救了一条流浪狗,你说他是不是很有爱心?”她白皙的双手撑着她尖尖的下巴,窗户边的阳光照射下来。将她衬托得很是美丽动人。她似乎在等着我一个回答。我却只想骂她神经病。“下午你还去图书馆吗?要是不去,我以后就要重新找一个学习搭子了。”大三下半年,正是我考研的复习关键时期。我其余专业课都不错,就是英语差点。我知道自己这种情况,要是英语成绩上来,冲击清北都有希望。否则估计只能是末流读研了。看着我这上不上下不下的成绩。室友都替我着急,本来要搭线给我介绍英语系的大神给我认识,她英语成绩很好,基本上是系里前三,六级和八级都过了,现在都已经在考托福。但当时却被我婉拒。因为我要给顾夏之补习。她家里也希望她考研,她自己也想考,所以找我补习专业课。那时候她的梦想,去首都上大学。为了能让顾夏之提升成绩,我也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帮她补习,通宵给她准备学习笔记。可她却半点不珍惜。最后即便如愿考研上了梦中的大学。却还是在新婚夜对我残忍下手,还用林白的冷冻胚胎怀上了他的孩子。